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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签证中最常见的问题

  ·我应当如何申请赴美非移民签证?签证费用需要多少?
  在广州领事区居住或工作的申请人决定去美国时,可以在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申请签证。广州领事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和福建四省。
  申请人居住在广州领事区外其他地区的,可以到下述使/领馆办理签证:
  北京– 北京, 天津, 新疆,青海,甘肃,陕西,宁夏,山西,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
  成都– 重庆,贵州,四川,西藏,云南
  上海– 安徽,江苏,上海,浙江
  沈阳 – 黑龙江,吉林,辽宁
  香港
  在中国申请非移民签证需要出示下列材料:
  两份填写完整的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56(一份用中文填写,一份用英文填写),填写此申请表时,请您不要忘记填写姓名的“中文电码”以识别您姓名的汉字。两份填写完整的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DS-157(仅限年龄在16岁以上的申请人,一份用中文填写,一份用英文填写)。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免费领取这两种表格。 
  两张近期的美国护照相片(请将照片贴在申请表的指定位置)
  有本人签名的有效护照。申请人赴美商务考察,旅游探亲所持的护照有效期必须比申请人预期离开美国的日期长至少九个月。
  除上述材料外,建议申请人出示其在美国短暂合法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社会,经济及其他方面约束力的证据。
  第一次申请赴美持因私护照的的申请人需要拨打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电话:4008-872-333(中国大陆用户)或86-21-3881-4611 (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进行面谈预约。预约时请告知工作人员申请人的姓名及护照号码。出于安全原因,申请人在签证面谈时请勿将手机,呼机,手提包,行李及背包带入领馆。
  无论是哪种的非移民签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交纳人民币830元的申请费 (无论签证批准与否,申请费概不退还)。请面谈时携带两联该交费收据。

  ·要去美国,我应提前多久申请签证?
  请您在预定出发日期前尽早申请。由于申请人人数并不固定,需要等待面谈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

  ·我以前如果去过美国,再次申请时还需要面谈吗?
  免面谈签证申请服务是美国使馆与中信实业银行合作的一项服务,此服务只适用申请人的签证失效一年内的。申请人如果符合该项服务的要求,可以将申请材料交到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申请人通过中信实业银行递交申请的于周三或周四下午到领事馆打指模,他们办理签证所需的时间要比通过话务中心预约面谈的申请人短得多。
  该项服务还适用于商务旅行者(B1)、旅游者(B2)、返回同一所学校学习的学生(F),返回同一研究机构的访问学者(J)以及返回同一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H)。请注意:申请人本人必须回到中国,切勿在本人未回到中国的情况下将护照及申请材料邮寄回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中信实业银行会收取20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有些地区的手续费略高于这个数字。

  ·签证官是怎样决定批准或拒发申请人的签证?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被视为移民 ......
  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 214 条 (b) 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 条 (b) 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

  ·牢固的“约束力”是指什么?
   “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如: 您的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个人的工作和收入、住宅或公寓、汽车、亲近的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都包括在内。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签证官采用分别处理的方法来研究申请人的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关系。年轻的申请人由于无法建立这些关系,签证官就要审查他们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所有签证申请都会依据法律,被单独处理。

  ·美国的签证法为什么这么严格?
  美国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在其国内的旅游者并不象其它国家那样加以控制,比如强迫旅游者在当地政府登记。美国移民法要求签证官把每个申请人都看作有移民意图,除非申请人能证明自己无此目的。为了让外国人毫无负担地在美国旅游,外国人有责任在获得旅游或留学签证前证明自己会离美回国。

  ·如果是基于214条(b)款被拒签,就再也不能申请签证了吗?
  不是。如果您备有签证官在您第一次申请时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或自前一次被拒签后,您的整体情况已有显著改变,您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申请人被拒签了是否必须等到3至6个月后才可以再次申请签证?
  拒签后何时再次申请并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您能提交证明您符合得到非移民签证条件的补充文件或相关的证明,您就可以重新申请签证。

  ·我递交的是按要求准备的文件,可是仍然被拒签了,我究竟还需要带些什么文件?
  递交文件并不能说明问题,而是文件上所反映的整体情况不能够推翻您有移民倾向的假设。请牢记,如果美国法律假定您有移民倾向,您必须能证明您的整体情况迫使您在访美后离美回国。

  ·为什么面谈时间那么短,签证官只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而且连我的文件几乎都没有看就拒签了我的申请?
  签证官每年要处理成千上万份签证申请。凭经验,我们可以迅速审看签证表格和其它辅助材料以减少提问。请记住,通常无需多问问题,是因为我们所需要的信息绝大部分已在签证申请表上,。

 
  ·听说在申请签证时说去商务考察比说去旅游或探亲要好,这是真的吗?
  不是。您应当如实说。如果您符合条件,并且在中国的约束力可以推翻“移民倾向”的假定,您就可以得到旅游签证。如果您在赴美意图上有意误导签证官,签证官就很难相信您提供的其它信息了。

  ·我在申请签证时已经向签证官表示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一定会返回中国,为什么签证官不相信我?
  签证官必须先衡量您的整体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发给您签证。虽然本人的口头陈述对获得签证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根据美国法律规定,仅凭口头保证不能证明您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

  ·我有I-20表格,并且己被美国学校录取,为什么仍不够获得留学签证的资格?
由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I-20表格只是签证官要审查的材料之一。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规定,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在美国短暂停留后会离开,留学签证申请人也必须证明其在美国完成学业后会离开美国。多数赴美留学的人要在美国呆几个月或几年,这样,在我们决定是否签发签证前,一定要全面衡量申请人的条件。如果申请人的情况显示其赴美目的不是学习,而是在美长期居留,他肯定会被拒签。因此,即使学校已经录取了您并且发给您I-20表,但也仅是我们要考察的众多因素之一。

  ·为什么许多被拒签的申请人都得到了理由相同的拒签文件说明?例如:留学签证和旅游签证的拒签理由总会不同吧?
  被拒签的大多数签证申请都是依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的第214条(b) 款。被拒签的申请人大多均是由于不能提供在美国以外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在美国短暂停留后肯定回国。许多人都认为有一份文件或一种特殊的回答可以使他在几天或几星期后,再申请时得到签证。这种文件或回答是不存在的。申请人被拒签是因为整体情况不符合条件。申请人应在整体情况有了较大变化后再申请签证。比如:刚毕业的无业学生,应在就业一段时间后再申请签证。

  ·我告诉签证官我是父母的独生子女,肯定会回中国来照顾双亲的,签证官为什么仍然认为我的回国理由不充分?
  经验表明,独生子女也会在美国无限期滞留。独生子女只是个人条件之一,单凭这点拿签证是不够的。

  ·我所在公司及我美国朋友写信保证我会回到中国,可我仍然被认为归国理由不充分,为什么?
  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行使权力、衡量申请人的整体情况由其他人代替。保证信以及让地位高的人写信担保都不能证明申请人在美国之外的关系。它不能自动证明申请人无移民倾向。但是,签证官会将它同其它文件一起纳入考虑的范围。

  ·我可否提前给使馆发传真或信,让签证官了解我的情况及我与中国的牢固关系?
  提前给我们写信没有用。您应该在面谈时带上这封信和其它材料。面谈的地方才是审核申请人材料的最恰当的场合。

  ·获得留学签证必须参加TOEFL、SAT、GRE和GMAT的考试吗?得到签证是否需要达到一定分数才可以?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不必为了取得签证而参加任何特殊的考试。不过我们注意到,学习态度积极而认真的学生在申请美方学校时经常会参加这类考试。申请人参加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试,对证明重视留学计划有帮助。

  ·拒签后,如果我让一位高级官员或一位美国朋友与签证官联系,对我能否有帮助?
  没有任何帮助。签发和拒发签证的权力是由美国法律授予驻海外签证官的。签证官掌握着签证案的最后决定权。而且,美国法律不允许签证官的权力受外界影响。申请人想要改变签证官的决定,就应当通过新的材料来证明自己与中国的关系。

  ·我申请签证是否可以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
  申请人自己决定通过旅行社或咨询公司办理申请签证。在大部分情况下,申请签证不需要请旅行社代办。旅行社经常让申请人交钱填表。但在我们这儿,表格是免费发放的。依据我们的经验,许多申请人在回答问题时不说实话,是因听信代办人的话。实际上,诚实的回答不会给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而不实的回答会让人怀疑整个签证申请。

  ·我应该如何为父母申请赴美探亲签证?
  经常有中国学生、在美工作者和美国永久居民咨询为其父母申请赴美签证的问题。他们想知道怎样能使其父母亲符合条件获得签证。根据我们的经验,有资格获得签证的父母很多,而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也不少。因此申请人与中国间的不可分离的约束力是签证官给上述人士的父母做面谈时的焦点问题,它帮助签证官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签证。

  ·如果申请人去过美国,他们在美国停留了多长时间?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超过6个月,他们得到国土安全部的批准吗?(注意:申请人面谈时请带上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延期批准证明。)申请人从美国回到中国多久了?申请人在国内有几个孩子和孙子(女)? 美国的亲属是否和其它国家在美国的学生、在美工作者和美国永久居民一样回本国探过亲?申请人是否还工作?如果是,工作性质是什么?收入是多少?
  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好在面谈时说明上述情况。因为申请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关系到是否符合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101(a)(15)B条的规定,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有永久住处,并且不准备放弃。换言之,在国外居留一年左右的申请人难以证明自己在中国有极强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可确保他们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按时回国。经常有年长的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申请赴美签证时会被拒签,即使他们有国土安全部的延期批准书也不能获得签证。通常,这些申请人在美国居住了一年或更长时间,回中国不久即又申请赴美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确保他们回国,因此他们不符合再获得签证的条件。这种情况下的父母最好邀请他们在美国的亲人回中国探亲。

  ·如果我还有其它对申请美国签证的疑问,该怎么办?
  您若还有其它疑问,可以给我们发传真,号码为:(86)20-3884-4424或拨打签证信息话务中心电话: 4008-872-333(中国大陆用户)或86-21-3881-4611 (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
  或查询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在互联网上的网页。
  *国务院忠告,国际用户有责任支付国际长途电话的费用。目前的情况显示国际用户都要等待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接通话务员。

  ·如果我是住在中国的外籍人士, 我在广州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吗?
  外籍人士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但是如果此类申请人没有中国的合法居留权(外国人居留证或工作签证)并至少在中国居留满1年以上,利益他们将很难通过美国移民法214(b)条款的要求。 任何一位拥有中国的合法居留权并同时在广州领事辖区内居住满1年以上的非中国籍人士必须准备证据证明符合上述要求。同时申请人必须证明他在中国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中国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中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

  ·面谈时,谁可以陪我一起来?
  一般来说,成年申请人应该准备自己一个人与领事官员进行面谈。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成年的监护人陪同,或其他领事官员认为需要协助、陪同而与另一申请人一起接受面谈。美国公民不允许陪同申请人参与面谈,但我们欢迎美国公民在每星期一下午3:00 至4:00参加我们的美国公民接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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